1993年,马必友的小舅子下岗来到广州打工。眼看着亲弟弟跟着别人打工很是辛苦,马必友的妻子就动了念头,想通过丈夫帮弟弟承接些工程来做。
1998年初的一天,小舅子听说市政园林局属下的园林房地产公司准备在芳村建一栋宿舍楼,就想跟一个建筑包工头吴某合作把这个工程揽下,他与姐姐一起向马必友说了这个想法。起初,马必友不同意,但在妻子的吵闹和游说下,他觉得妻子的分析很有道理,并且小舅子也承诺:赚到钱后会负担其儿子的出国留学费用。
面对儿子出国留学、亲人和自身利益,马必友内心深处未能管好自己的思想,抵抗不了金钱的诱惑,就好像为自己的受贿行为找到了冠冕堂皇的理由,放下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理想和信念,丧失了立场,违背了党性,最终不但自己锒铛入狱。其妻子和小舅子也分别被判了11年和12年有期徒刑,自己临退休了却晚节不保要在监狱中度过,与妻子、儿子相隔于高墙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