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案件查处、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权力公开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群众权益保障“六项机制”,建立一个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科技防腐网络,我省通过这个“6+1”惩防体系把惩治的威慑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与科技的支撑力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制度+科技”科学有效防治腐败模式。
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形成“6+1”惩防体系工作格局的制度框架。2011年以来,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定规范性文件511件。在淄博、东营等5个市和2个省直单位开展廉洁性评估试点,组织有关专家对3514件法规制度进行廉洁性评估,修订157件,废止258件。
注重打牢惩防体系建设基础,着力加强查办案件和廉政教育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及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腐败案件,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012年1月至12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44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155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9亿元。注重将查办案件与强化教育相结合,深入剖析案发根源和制度漏洞,实行系统整治和防范,做到查办一批重点案件、整治一个系统、教育一批干部。